內政部與經濟部合作修法,針對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此政策旨在落實建築節能減碳,預計每年可增加約66萬瓩的裝置容量,供應約20萬戶家庭用電。這不僅有助於提升台灣再生能源配比,更讓建築物從單純的電力消費者轉變為生產者,強化都市能源韌性並朝淨零排放邁進。
內政部與經濟部合作修法,針對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達一定規模者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此政策旨在落實建築節能減碳,預計每年可增加約66萬瓩的裝置容量,供應約20萬戶家庭用電。這不僅有助於提升台灣再生能源配比,更讓建築物從單純的電力消費者轉變為生產者,強化都市能源韌性並朝淨零排放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