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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戰COP31,澳洲遭籲應向排碳大戶徵收氣候損害稅
隨著聯合國氣候基金資金吃緊,外界呼籲即將共同主辦COP31的澳洲,應向加劇氣候變遷的高碳排企業徵收氣候稅,以補償太平洋島國面臨的氣候損失。
氣候政策
碳定價
損失與損害
隨著聯合國氣候基金面臨資金短缺的窘境,外界將目光轉向有望共同主辦COP31大會的澳洲。氣候倡議者呼籲,澳洲應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針對境內高碳排企業徵收氣候損害稅,讓這些加劇氣候變遷的排碳大戶為太平洋島國(如斐濟)日益嚴重的海平面上升與極端氣候災難買單。
這項呼籲凸顯了全球氣候談判中「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機制的資金缺口問題,也顯示出向企業端徵收碳稅或氣候附加費的壓力正在國際間持續升溫。將環境成本內部化,已成為各國政府未來施政的必然趨勢。
對台灣企業而言,這意味著未來在跨國營運或供應鏈中若涉及高碳排活動,面臨各國政府開徵碳費或氣候稅的財務風險將大幅增加。企業應盡早建立內部碳定價機制,並加速實質減碳作為,以因應國際間日趨嚴格的氣候法規與財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