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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n Pulse
聯合國LDC陣營呼籲:落實巴黎協定第六條碳市場資金
聯合國最低度開發國家(LDC)集團在氣候大會前發表宣言,敦促排碳大國提高減碳野心,並呼籲為《巴黎協定》第六條的碳市場基礎設施提供穩定氣候融資。
巴黎協定第六條
氣候融資
國際碳市場
聯合國最低度開發國家(LDC)集團近日在氣候大會前夕通過一項重要宣言,強烈敦促全球主要排放國加快實現氣候目標的步伐。該宣言特別強調,為了有效運作《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的國際碳市場機制,國際社會必須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來建置相關基礎設施,同時擴大以無償贈款為主的氣候融資規模。
《巴黎協定》第六條是全球碳交易與雙邊碳權合作的法源基礎。LDC集團的呼籲反映出開發中國家在參與全球碳市場時,面臨著基礎設施不足與資金短缺的挑戰。若第六條的實施細則與資金機制能進一步落實,將有助於活絡全球自願性與合規碳市場,促進資金流向開發中國家的減碳專案。
對台灣企業而言,這項發展值得高度關注。隨著國際間針對第六條碳權轉讓與抵換機制的討論日益明確,未來企業在進行跨國供應鏈碳中和或購買國際碳權時,將有更清晰的標準與更豐富的來源。台灣企業應持續追蹤聯合國氣候大會的談判進度,以便及早佈局具備國際公信力的碳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