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 內部碳定價
ICP = Internal Carbon Pricing,企業自行為碳排放設定價格,使碳成本「可見化」。
三種定價形式
| 形式 | 機制 | 特點 |
|---|---|---|
| 影子價格(Shadow Price) | 僅用於投資決策分析,不實際收費 | 最易導入,無營運衝擊 |
| 內部碳費(Internal Carbon Fee) | 對各部門碳排徵收費用,轉入減碳基金 | 中度影響,驅動部門減碳 |
| 內部碳交易(Internal Cap-and-Trade) | 各部門分配排放額度,內部交易 | 最複雜,最接近外部市場機制 |
四種定價基準
| 基準 | 邏輯 | 適用場景 |
|---|---|---|
| 外部碳價參照 | 參考 EU ETS、台灣碳費等 | 與法規接軌 |
| SBTi 路徑推導 | 依減碳路徑反推所需碳價 | 科學基礎 |
| 社會碳成本 | 碳排放的社會外部成本 | $25-100 USD/ton |
| 減碳邊際成本 | 企業實際減碳技術的邊際投資成本 | 企業內部 |
觸發與檢討機制
- 排放績效觸發:年排放超標時自動提高碳價
- 外部法規觸發:政府碳費調整連動
- 定期檢討:年度或季度評估碳價水準
考試重點:區分影子價格(不收費)、碳費(收費)、碳交易(配額交易)
碳資產定義與五大分類
碳資產 = 可處分的溫室氣體合規或淨零相關資產
FSC(金管會)定義:涵蓋排放配額(allowances)與減量額度(credits)。
五大分類
| 類型 | 來源 | 法遵效力 | 價格水準 |
|---|---|---|---|
| 1. 法遵減量額度 | 氣候變遷因應法核發 | 最高 | 最高 |
| 2. 排放額度(總量管制) | Cap-and-Trade 配額 | 高 | 高 |
| 3. 自願減量專案額度 | 政府核准自願專案 | 中高 | 中高 |
| 4. 國外減量額度(Art.6) | 巴黎協定第 6 條 | 中 | 中 |
| 5. 非法定自願碳市場 | Verra VCS、Gold Standard | 最低 | 最低 |
類型一:法遵減量額度
- 來源: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申請核發
- 用途:抵減超額排放、抵減碳費
- 特點:最高法規效力、國內限定、最嚴格監管
- 台灣碳費:約 NT$300/噸
類型二:排放額度(總量管制)
- 機制:Cap-and-Trade — 政府設定排放總量上限,分配排放配額,企業間自由交易
- EU ETS:碳價約 EUR 60-80/噸
- 中國 ETS:覆蓋約 45 億噸排放量
- 台灣:已授權總量管制但尚未實施
類型三:自願減量專案額度
- 經政府核准的自願減量專案
- 第三方查驗證(BSI / SGS / TÜV)
- 常見專案類型:RE 發電、甲烷回收、能效提升、森林碳匯
- 可抵減 2/3 碳費
類型四:國外減量額度(Article 6)
巴黎協定第 6 條三種機制:
| 條款 | 名稱 | 說明 |
|---|---|---|
| 6.2 | ITMO(國際轉讓減緩成果) | 國與國間雙邊轉讓 |
| 6.4 | A6.4ER(取代 CDM) | 新的國際碳市場機制 |
| 6.8 | 非市場方法 | 技術移轉、能力建構 |
- 相應調整(Corresponding Adjustment):防止賣方與買方同時計入減量成果
- 台灣非 UNFCCC 締約方,使用國外額度抵減碳費上限 10%
類型五:非法定自願碳市場
- 主要標準:Verra VCS、Gold Standard、ACR、CAR
- ICVCM 發布 CCPs(10 項核心碳原則)確保品質
- 用途:碳中和宣告、供應鏈要求、ESG 評分
- 無法用於法規合規
- 風險:價格波動大、漂綠(greenwashing)爭議
考試重點:法遵效力由高到低 = 類型 1 > 2 > 3 > 4 > 5
碳權會計處理
為何碳權是無形資產?(IAS 38)
碳權符合 IAS 38 三大認列條件:
- 可辨認性:與企業其他資產獨立分離
- 控制性:企業能控制其使用與處分
- 未來經濟效益:可交易、可抵減費用
會計處理要點
| 階段 | 處理方式 | 依據 |
|---|---|---|
| 初始認列 | 按取得成本入帳 | IAS 38 |
| 政府免費核配 | 資產相關法 or 收入相關法 | IAS 20(政府補助) |
| 後續衡量 | 成本模型 + 攤銷 | IAS 38 |
| 減損測試 | 每年至少一次 | IAS 36 |
| 使用 / 註銷 | 認列為費用,除列資產 | — |
EU 碳價從 2023 年 EUR 100 跌至 2024 年約 EUR 65,即為減損實例。
FSC 碳權指引與 IFRS S2
- FSC 2023 年指引:台灣首個針對上市公司的碳權會計準則
- IFRS S2 揭露要求:
- 披露對碳權的依賴程度
- 碳權類型、查驗方式
- 永久性、外加性說明
- 必須區分「自身減碳」與「碳權抵換」
- GRI 102 氣候變遷 2025:要求揭露碳權使用策略
碳資產生命週期管理五階段
| 階段 | 活動 | 對應準則 |
|---|---|---|
| 1. 策略規劃 | ICP 設計、碳資產組合策略 | IFRS S1/S2 |
| 2. 取得 | 購買、自建專案、政府核配 | IAS 38 / IAS 20 |
| 3. 持有與風險管理 | 價值監控、減損測試 | IAS 36 |
| 4. 使用與註銷 | 法規合規抵減、碳中和宣告 | IFRS S2 / TCFD |
| 5. 揭露與檢討 | 年度報告、策略調整 | TNFD / GRI |
考試重點:五階段順序 = 策略 → 取得 → 持有 → 使用 → 揭露
大型排放源碳資產管理
適用對象:年排放量 ≥ 25,000 tCO₂e 的企業
五步驟路徑
- 碳盤查:建立完整排放清冊(Scope 1/2/3)
- 缺口預測:對比減碳目標,計算碳資產需求缺口
- 內部減碳:優先推動自身減碳(成本最低)
- 自願專案:投資國內自願減量專案
- 市場採購:於碳市場購買額度補足缺口
成本最佳化原則
內部減碳 > 國內自願 > 國際額度(成本由低到高)
企業案例
- Microsoft:ICP 從 $15 提升至 >$100/噸,涵蓋 Scope 3
- TSMC:雙軌策略 — RE100 路徑 + 內部碳基金
範例考題
Q1: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核發的減量額度,屬於碳資產五大分類中的? (A) 排放額度 (B) 法遵減量額度 (C) 自願減量專案額度 (D) 國外減量額度 答案:B
Q2:碳權在會計上應以何種準則認列為無形資產? (A) IFRS 16 (B) IAS 20 (C) IAS 38 (D) IAS 36 答案:C
Q3:政府免費核配的碳排放配額,應依哪個準則處理? (A) IAS 38 (B) IAS 20(政府補助) (C) IFRS S2 (D) IAS 36 答案:B
Q4:IFRS S2 要求企業在永續報告中必須? (A) 僅揭露碳排放總量 (B) 區分自身減碳與碳權抵換的減碳量 (C) 不需揭露碳權使用 (D) 只需揭露 Scope 1 答案:B
Q5:碳資產生命週期管理的正確順序為? (A) 取得→策略→持有→揭露→使用 (B) 策略→取得→持有→使用→揭露 (C) 使用→取得→策略→揭露→持有 (D) 揭露→策略→取得→使用→持有 答案:B